副理事长单位——梧州市建筑设计院

2026-06-30 17:25:53浏览量: 158

梧州市建筑设计院始建于1974年,1985年取得营业执照,隶属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财政划拨,自收自支,自负盈亏。我院是广西区地级市中为数不多具有建筑工程、勘察、监理“三甲”的综合性设计院。 院内设置有设计业务部、勘察分院、监理业务部、工程检测中心、党政综合办、总工程师室、财务办公室、贯标办公室等机构。全院共有150多名员工,其中高级工程师55人,工程师41人,助理工程师34人。各类注册执业师43人(次),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5名,二级注册建筑师4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5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3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1名,注册咨询师6名,注册监理工程师20名,注册造价工程师5名,一、二级注册建造师5名等。 主要营业范围和资质等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甲级;工程勘察工程钻探劳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