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报物化探与遥感专业职称评定需求的调研函
各工程勘察单位:
根据桂职办〔2020〕42号:广西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职称评审专业目录》的通知,原有职称评审工程系列中的物化探与遥感专业已取消。
物化探和遥感职称评审取消,一是对从事物探专业方面的技术人员造成无法申报相对应的物探专业职称,并对相关业务工作的开展造成困难;二是影响企业办理工程勘察类资质。《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中明确规定,非注册专业要求中含有工程物探等相关专业,申报相关资质需要具备物化探与遥感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若无此类专业的职称评审,则造成相关企业都无法新申办或升级此类资质,无资质则无法开展此类业务,已有资质的也无法延续或升级到更高的资质。
基于以上原因,我会现开展对物化探和遥感专业职称申报需求的调研函,请各工程勘察单位积极配合,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求,填报对物化探和遥感专业职称申报需求调研信息反馈表(详见附件),并于8月20日前将信息反馈表发送至邮箱:806976722@qq.com。
广西勘察设计协会联系人施小慧,电话:0771-2260232,15307706505。
附件:对物化探和遥感专业职称申报需求调研信息反馈表.docx
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