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
工作委员会从业公约
为了加强广西民营设计企业的管理,维护行业市场秩序和合法权益,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和道德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从业公约。本公约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设计行业的民营企业,在市场行为、质量管理和诚信经营等方面共同缔结的行为准则。凡自愿加入广西勘察设计协会民营设计企业工作委员会的单位须严格履行本公约:
一、坚持大局意识,遵守党和国家基本路线和政策方针,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二、坚持依法执业,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标准规范,保证勘察设计成果符合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要求。
三、坚持质量第一,建立保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精心勘察设计,不断提高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水平。
四、坚持科技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提高核心竞争力,保证勘察设计成果实现合理性与先进性的统一。
五、坚持合法经营,自觉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反对不正当竞争,保障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
六、坚持诚信为本,严格履行合同和企业社会责任,加强信用建设,维护企业和行业信誉。
七、坚持服务宗旨,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保证服务质量。
八、坚持文化自信,树立积极向上的道德风尚,打造企业文化品牌。
九、坚持走向东盟,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广西勘察设计”的国际影响力。
十、广西勘察设计协会和民营设计企业工作委员会对本公约实行共同监督。对违规者,广西勘察设计协会和民营设计企业工作委员会有权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和全行业通报,直至建议主管部门做出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