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西勘察设计协会会员单位诚信红榜申报工作的通知
桂设协〔2020〕45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的作用,我会制定了《广西勘察设计协会会员单位诚信红黑榜管理办法(试行)》(桂设协〔2020〕41号),并经广西勘察设计协会七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8月1日起施行。现开展广西勘察设计协会会员单位诚信红榜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界定标准
诚信红榜是指广西勘察设计协会会员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并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单位名单及有关情况进行公布。会员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诚信红榜: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近一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近一年无安全质量投诉和安全质量纠纷,未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三)无不按时、按质、按量提交咨询成果或提供虚假咨询成果,拖欠合同款等违约行为记录;
(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实施;
(五)近一年因诚信守法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表彰;
(六)近一年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生产安全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等方面的先进事迹;
(七)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行业协会颁发或授予荣誉的;
(八)参与编制省部级、行业级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
(九)支持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
(十)支持行业发展和广西勘察设计协会工作的;
(十一)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社会救助等公益活动的;
(十二)为突发重大公共事件作出贡献的;
(十三)被政府有关部门或有关行业协会评为诚信单位;
(十四)其他可以列入的情形。
二、信息发布
诚信红榜主要公布上榜单位的情况介绍、诚信守法事实及受到的表彰奖励等。我会根据实际情况,在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广西勘察设计》期刊公布诚信红榜信息。
三、管理措施
诚信红榜会员单位给予以下激励措施:
(一)优先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等全国性行业协会推荐申报全国诚信单位;
(二)其诚信行为作为我会组织开展评奖评优和诚信评估活动的加分项;
(三)根据上榜单位的申请,为其投标工作开具相关函件;
(四)在资质审批、公共服务等优先获得我会支持与帮助;
(五)在跨地区经营时,我会提供支持或优先推荐;
(六)优先在我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广西勘察设计》期刊宣传报道;
(七)优先享受我会提供的其他服务。
四、申报要求
诚信红榜由会员单位自愿申报,申报信息经广西勘察设计协会组织评估专家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请符合诚信红榜界定标准的单位填写《广西勘察设计协会会员单位诚信红榜申报表》(详见附件2),并附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含单位简介、主要事迹稿件、表彰奖励的活动照片、证书扫描件等,压缩为一个文件包)于7月17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68377955@qq.com。
联系人:吴晓君,0771-2260232。
附件:1. 《广西勘察设计协会会员单位诚信红黑榜管理办法(试行)》
2.广西勘察设计协会会员单位诚信红榜申报表
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2020年6月23日
附件1 广西勘察设计协会会员单位诚信红黑榜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2 广西勘察设计协会会员单位诚信建设“红榜”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