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施工图审查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督作用,完善广西施工图审查行业自律机制,维护施工图审查市场的正常秩序和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倡导良好的行业风尚,促进施工图审查行业高质量发展,广西施工图审查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施工图专委会”)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自觉遵守本公约。
第二章 自律条款
第三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西施工图审查相关政策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广西的技术方针与规范标准,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在批准的审查资格确定的范围内承揽审查业务,不转让、出卖资质证书,不出卖图章,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或本人的名义承揽业务,维护行业声誉和利益。
第五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确保审查质量,为建设单位提供高效良好的施工图审查技术服务。
第六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主动维护行业尊严,认真执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全面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发〔2019〕1号),不得随意降低收费标准,不得进行恶性竞争,不得降低审查质量,合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第七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诚实守信,加强审查合同管理,不搞“阴阳合同”,自觉维护和规范市场行为,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第八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不应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不得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
第九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本着对社会、对行业、对顾客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本单位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施工图审查质量保证体系,教育引导员工恪守职业道德、依法从业。
第十条 为提高施工图审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利用好协会交流平台,积极加强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共同探讨施工图审查过程出现的疑难问题,以促进行业发展。
第三章 自律监管
第十一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相互监督,施工图专委会负责行业自律公约执行情况的监督协调工作,接受施工图审查机构反映意愿和维护正当权益的诉求。
第十二条 施工图专委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审查机构开展业务情况和自律公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三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接受检查时,应自觉做好配合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 施工图专委会根据广西勘察设计协会制定的行业“红黑榜”管理办法,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行业监督。施工图审查机构有权对违反行业自律的行为向施工图专委会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
第十五条 施工图专委会接到举报后,可组织会员单位有关人员(3人以上)进行调查,并应做好投诉举报者的保密工作。
第四章 违规处置
第十六条 施工图专委会根据调查情况或检查结果,对有违反行业自律规定行为的,在行业内通报并将有关情况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对于情节严重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建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公约经广西施工图审查专业委员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公约生效期间,对本公约的修改,须经1/3以上会员单位提议,并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方可进行修改。
第十九条 本公约报广西勘察设计协会备案,由施工图专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