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详细信息
关于做好科学防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通知
2020-02-03   

关于做好科学防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牵动了亿万国民的心,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本行业全体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有关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复产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 尽量减少外出活动

(一)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

(二)建议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三)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机场、码头、展览馆等。

二、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一)外出佩戴口罩。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

  (二)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三、健康监测与就医

(一)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家中有小孩的,要早晚摸小孩的额头,如有发热要为其测量体温。 

(二)若出现可疑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应根据病情,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自己的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四、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

  (一)居室勤开窗,经常通风。

  (二)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洁,勤晒衣被。

  (三)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四)注意营养,适度运动。

  (五)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即野味);尽量避免前往售卖活体动物(禽类、海产品、野生动物等)的市场。

  (六)家庭备置体温计、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资。

五、延迟集中办公期间,建议网络远程办公,使用视频、电话、微信、QQ等通讯工具进行交流和沟通。尽量避免与同事面对面接触,防范感染风险。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单位集中办公的,相关人员应按照要求做好健康防护工作,避免交叉感染风险;

六、上班当日至疫情解除期间,请提醒单位员工自觉做好个人的各项防护工作,要求佩戴N95级别或一次性医用外科手术口罩,安排好体温检测工作等;

七、各会员单位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一律严格实施医学观察、 隔离等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按15天(最长14天潜伏期再加1天)自行隔离

众志成城,共克疫情!请各会员单位及员工照顾好自己及家人,做好各项防护防范工作!

 

                                                             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2020年2月3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