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广西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实施诚信信息入库的通知
桂建设〔2019〕1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勘察设计行业诚信管理,建立健全我区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规范市场秩序,经研究,我厅决定对广西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使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诚信库”)实施诚信信息入库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一)登录地址: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gxzjt.gov.cn)—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二)登录方式: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需填写《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管理端(勘察设计行业)账号申请表》(详见附件1)开通账号,使用账号和密码登录诚信库。各有关单位使用身份证认证锁登录办理。
二、信息入库要求
(一)入库范围。凡是注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包括仅有公路、铁路、水运、水利、电力、商物粮、冶金、化工石化、电子通信等与房建市政工程无关的工程设计资质企业),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均应录入诚信库。入桂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区外勘察设计企业应录入诚信库,具体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区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入桂实施诚信信息登记减轻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编号:20191233)实施。
(二)入库信息。企业应将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项目业绩以及诚信信息等录入诚信库。其中,项目业绩信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承揽并已竣工的工程项目业绩信息。凡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其他类别专业工程项目业绩信息,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本着“方便经营、应录尽录”的原则予以审核入库。
三、入库流程
(一)申领登录身份认证锁。企业初次办理、增加办理及遗失补办身份认证锁请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gxzjt.gov.cn—政务服务—身份认证锁办理指南)提交申请(详见附件2)。
(二)信息录入。企业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gxzjt.gov.cn—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资料(详见附件3)。
(三)核验资料原件。企业在完成诚信库相关信息录入后提交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并申请网络预约。预约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原件(详见附件4)在约定时间办理现场核验。如预约时间发生变化的,应在预约日期前一天在诚信库中申请取消,否则将影响预约信誉。
各设区市在办理诚信库信息审核时,应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审核,材料齐全、当场办结”的要求,对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企业一次性告知其所缺材料,对提供材料齐全的企业予以当场办结,并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凡是能够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有关信息的企业及人员,无需提供相应资料原件。
(四)信息公布及更新。诚信库实行全区联网、实时更新、信息共享原则,审核通过的企业信息将在诚信库上公布,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可直接在诚信库中查询。企业的基本情况、资质、从业人员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更改诚信库信息并告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四、其他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应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诚信信息登记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不按照要求录入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企业,我厅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将其列入黑名单并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同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向社会公布。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诚信库入库管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督促本辖区内有关单位及时、准确录入信息,并加强对企业入库信息真实性的核实工作,不得擅自设置任何审批、备案事项,或者告知条件,不得要求企业重复报送信息或每年度报送信息。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依法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
联系人:谭坦,联系电话:0771-2260060。
附件:⒈ 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管理端(勘察设计行业)账号申请表
⒉ 身份认证锁办理流程
⒊ 须上传的资料清单
⒋ 须核验原件的资料清单
⒌ 诚信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