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广西第五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
审查专家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
桂建设〔2019〕18号 各有关单位:
桂建设〔2019〕18号
我区第四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任期届满。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我厅决定开展广西第五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人选条件
推荐专家人选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自愿参加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服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委员会安排,遵守审查会议规定和工作纪律,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敬业精神。
(二)从事勘察设计行业15年及以上,取得结构或勘察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5年及以上;或从事建筑工程结构抗震设计理论及技术研究10年及以上,取得副教授及以上高级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
(三)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四)主持过不少于5项大型及以上建筑工程或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的勘察设计;或累计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或累计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5项及以上。
(五)具有丰富的建筑工程结构抗震设计经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⒈ 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或高度在100米及以上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不少于3项;
⒉ 在甲级勘察设计单位或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工作5年及以上,并曾担任过副总工程师或以上职务;
⒊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期刊上发表SCI收录专业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EI收录学术论文6篇及以上。
(六)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员,所完成的项目获得下列奖项之一:
⒈ 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铜奖及以上奖项;
⒉ 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⒊ 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
⒋ 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二等奖不少于3项。
(七)具有扎实的结构工程理论基础,近5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过专业论文3篇以上。
(八)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75岁以下,历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成员年龄不限。
二、推荐材料要求
(一)《广西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1份(详见附件1)。
(二)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务任命文件等复印件各1份。如果所推荐的专家是现任第四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成员(详见附件2),则不需提供上述材料。
(三)专家本人、专家所在单位要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推荐材料提交时限及提交方式
请于2019年10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017室),并将推荐材料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gxjstsjc@126.com。
联系人:罗公卿,联系电话:0771-2260062。
附件:⒈ 广西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⒉ 第四届广西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