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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年报(月报)督促工作的通知
2023-07-13   

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1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的通知》(编号20231451要求,我区2022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年报(月报)工作已启动配合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年报及月报上报督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202211日至1231日期间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均须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20237月起,每月填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就业人员情况。

二、报送流程

年报

各单位于2023731日前,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统称统计调查系统)填报各项统计数据,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承诺书(详见附件1)扫描件。

2.工程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下同)6亿元人民币以上(含)的企业,于2023810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指标申报表,以及其他反映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合法财务报表扫描件,并将纸质版报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住建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或报送材料不能准确反映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企业,将不列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收入排序名单。

月报

各地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于每月7日前,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统计调查系统填报人员就业情况表。

住建厅将对各地上报的人员就业数据进行审核和汇总,审核完成后,于每月10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报送本地区人员就业数据。

三、其他事项

(一)我会负责配合做好各单位年报及月报上报督促工作

(二)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认真学习《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制度》(详见附件2),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按时、准确上报统计调查数据,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漏报、拒报统计资料。

(三)本次统计调查数据报送情况将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与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拒不报送、迟报、瞒报的,作为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届时,住建厅对各地、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对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数据存在明显错误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督促把关不力、上报率低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点名通报。

(四)各单位可在统计调查系统首页下载操作说明,按照操作说明进行登录和操作。如遇软件填报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8801881288018813

各单位在年报及月报填报时如遇问题,可加入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年报)联络群(QQ群号:3266652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张雁、梁莹莹,0771-5708609

电子邮箱:gxkcsjxh@vip.163.com

通讯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16办公室。


附件:1.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doc

2.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制度.docx

3.关于做好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年报(月报)督促工作的通知.pdf

 

 

           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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