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作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的通知
桂设协﹝2019﹞18号 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桂设协﹝2019﹞18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统一我区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及图签式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建设〔2007〕35号)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桂建设〔2019〕1号)的要求,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以下简称:出图专用章)由我会负责统一制作及换发。为了做好本次出图专用章的制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出图专用章材料及要求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申请表1份。
(二)本单位在有效期限内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全套副本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A4纸规格)各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填写广西勘察设计单位通讯录(A4纸规格)1份,通讯录电子版请发送至1836169922@qq.com邮箱。
(四)请按换发出图专用章的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及准备材料,如填写内容有错漏及材料准备不齐全,造成损失由该单位负责。
二、出图专用章费用
2019年度出图专用章为防伪光敏印章,印章成本价为150元/枚,我会将为广西勘察设计协会会员单位免费制作2枚出图专用章,今后各单位因遗失或损坏印章如需补制作的,我会则按印章成本价代工厂收取印章工本费用并开具广西增值税普通发票。严禁单位和个人私刻出图专用章,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出图专用章有效期限
2019年出图专用章有效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出图专用章和统计报表报送工作与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对拒不报送或迟报、瞒报2018年统计报表的,将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不予换发2019年度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并在2019年度勘察设计资质动态核查中进行重点检查。
(二)各单位申请制作出图专用章的材料,请于2019年5月31日前报送至我会,领取2019年出图专用章的时间再另行通知。
(三)各单位在办理换章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申请换发的出图专用章材料可自行前往以下地址递交或选择快递业务送达。(快递业务邮费自理,拒绝到付。)
(四)联系人: 张 雁 0771-2366100
地 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一楼住建业务综合服务大厅(信访办旁)广西勘察设计协会办公室。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申请表
2、广西勘察设计单位通讯录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申请表.docx
附件2 广西勘察设计单位通讯录.docx
广西勘察设计协会
2019年4月15日